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
1.01 提名张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 提名张瑞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3 提名张红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4 提名陈松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5 提名杨兆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6 提名陆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7 提名王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
2.01 提名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 提名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 提名薛锦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4 提名孙健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PT SUNRISE TECHNOLOGY BATAM以自有资金2,125,000元新加坡币购买位于印尼巴淡厂房及土地,并授权PT SUNRISE经营层根据印尼当地法律程序办理房产及土地协议签署、公证及交割手续。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公司2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会会进行换届。
1.01 提名麻斌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 提名范红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陈松杰先生、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赵世君先生、彭颖红先生、薛锦达先生、孙健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赵世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世君先生、彭颖红先生、薛锦达先生、孙健敏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唐晓峰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晓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唐晓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唐晓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张忠良先生
张忠良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创业并创立慈溪市高王电子器材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云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瑞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固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马谷光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臻品臻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加坡瑞境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兴精密技术株式会社董事、宁波瑞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美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忠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20,027股股份,通过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6,452,095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7,472,122股股份。
张忠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东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张忠良先生之妻张华芬、之女张瑞琪、之子张哲瑞共同控制的企业,张忠良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24%的出资份额,与公司另一5%以上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忠立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张忠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瑞琪女士
张瑞琪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识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臻品臻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云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琪女士通过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040,000股股份。张瑞琪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之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张瑞琪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张红曼女士
张红曼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浙江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臻爱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瑞境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马谷光学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森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慈溪臻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0,000股股份,通过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626,452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3,706,452股股份。除此以外,张红曼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陈松杰先生
陈松杰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松杰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0,977,686股股份。陈松杰先生系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陈松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杨兆龙先生
杨兆龙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1年至2000年任西北铝加工厂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2000年至2002年任宁波兴业复合电子铜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兆龙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56,815股股份。杨兆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陆君女士
陆君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7年8月至1990年9月任浙江慈溪兴业集团公司设备科文员,1990年10月至1991年2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质检副科长,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输纱器组立部长,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任浙江慈溪腾飞仪器厂项目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品保部经理、装配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君女士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27,171股股份。陆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王佩龙先生
王佩龙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3至1994年先后在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地区国家安全局工作;1994年至1997年任中国调谐器行业协会工程师;1999年至2022年3月历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经理、品质总监、人事行政总监、副总裁等职务;2017年8月至2022年4月任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任宁波盛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佩龙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13,903股股份。王佩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赵世君先生
赵世君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至今工作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曾任上海时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世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赵世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彭颖红先生
彭颖红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95年至今工作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纳米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董事长、China Precision Technology Ltd.独立董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凯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颖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彭颖红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薛锦达先生
薛锦达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80年12月至1988年8月任上海汽车传动轴厂技术科技术员,1988年9月至1993年4月历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工艺部工程师、项目经理,1993年4月至2000年7月历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工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董事、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锦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薛锦达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孙健敏先生
孙健敏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健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健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 告编号:2022-10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3年1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麻斌怀先生、范红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麻斌怀先生
麻斌怀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凌云无线电厂会计,深圳宝凌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财务科长,宁波伟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宁波享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韩倍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聚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广明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麻斌怀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56,815股股份。麻斌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范红枫先生
范红枫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慈溪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书、浙江省慈溪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律所主任。现任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本公司监事、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慈溪市律谐商事调解中心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红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 告编号:2022-10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PT SUNRISE TECHNOLOGY BATAM(以下简称“PT SUNRISE”)以自有资金2,125,000元新加坡币购买位于印尼巴淡Komplek Union Industrial Park Blok E Nomor 3的一处厂房及土地,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PT SUNRISE经营层按照印尼当地法律程序办理相关协议签署、公证及交割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T BIG METALINDO
2、公司住所:Komplek Union Industrial Park Blok E Nomor 3, Batam- City
3、负责人:NG ENG GUAN
4、关联关系:公司与PT BIG METALINDO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为位于Komplek Union Industrial Park Blok E Nomor 3, Batam- Cityd的一处厂房及土地,总建筑面积为4312平方米。
四、交易协议(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及后续履约安排
(一)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PT BIG METALINDO
乙方:PT SUNRISE TECHNOLOGY BATAM
2、交易内容及定价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Komplek Union Industrial Park Blok E Nomor 3, Batam- City的一处厂房及土地(“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4312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折合新加坡币2,125,000元。
3、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本意向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预付款,计新加波币250,000元;
(2)剩余款项1,875,000元,乙方自甲乙双方签署正式转让协议后且最迟不晚于2023年3月1日前支付。
4、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本次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能在2022年3月1日前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约定,超过30日仍未签署或补救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回已收取的转让款项以及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在2022年3月1日前及时支付款项,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原乙方支付款项不再退回。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印尼公证员公证下签署后生效。
(二)后续履约安排
根据印尼当地法律程序,房产及土地协议签署及交割需在印尼公证员调查公证后完成。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PT SUNRISE经营层按照印尼当地法律程序办理相关协议签署、公证及交割手续。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布局和长期稳定发展。本次购买房产及土地的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2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不得超过其拥有全部表决权数的最高限额(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四)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326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 真:0574-63411657
联系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人:张红曼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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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3: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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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不得超过其拥有全部表决权数的最高限额(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3)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股东需逐项对会议提案进行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2月30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