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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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养老
2035(Y份额)、农银养老2045(Y份额)
新增部分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 年 12月 16 日起,以上代销机构新增代销本公司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代码:017410)、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代码:017411)。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开展及费率折扣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活动安排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与活动的代销机构所有,费率折扣及业务办理规则由各代销机构决定和执行,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变更,请以各代销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

代销机构信息: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代码:017410)、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代码:017411)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