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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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2-11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赵时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时运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赵时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赵时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赵时运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升级、规范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时运先生任职期间的无私奉献、辛勤付出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2-118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家静先生、王淑德先生和杨广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独立董事鲁炜先生和盛明泉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李有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善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杨善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年1月3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1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杨善斌先生简历

杨善斌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马鞍山市农经委水利设计室技术员,马鞍山市建设监理公司工程师、副经理、经理,马鞍山市建设委员会城建科副科长、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当涂县博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当涂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当涂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当涂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当涂县委常委、副县长,当涂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当涂县委书记,马鞍山市政府副市长,马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2-119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日

至2023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22年12月30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下午5:00 。

(五)登记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传真:0551-62865010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