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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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顺新材,代码:300057)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万顺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2年12月14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杰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源杰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源杰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66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源杰科技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4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48,493,300.00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6.77%,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48,493,300.00份,表决结果为48,493,3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3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2年12月15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证券公司结算模式,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具体时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为实施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3日(含)期间设置为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期,转换期期间,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转换期结束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正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修订内容生效。

上述暂停申购、赎回期间,本基金仍可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等对上述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时间及业务安排等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有关调整情况及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正式实施日,敬请投资者关注。

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由于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如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正式转为证券公司结算模式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该日仍不能办理,具体申购、赎回业务安排请遵循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为实施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3日(含)期间设置为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期,转换期期间,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转换期结束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正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转换为证券公司结算模式。上述暂停申购、赎回期间,本基金仍可进行二级市场交易。

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期及转换业务安排等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的时间,以及证券公司结算模式正式实施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的业务安排,本基金管理人亦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