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4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8)。
截至2022年12月14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4日(以下简称“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9,920,9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6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1.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99,994,432.68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在回购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根据其通过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853,000股,前述减持与公司在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安排一致;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协议转让公司股份102,170,000股,以偿还解决其相关股票的质押融资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协议转让尚在办理过户。除此以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6,633,57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658,394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在回购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后续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