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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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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的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7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昕设计”)收到招标人江阴市凝秀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华昕设计中标“华士镇中心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治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二阶段及二期)(EPC)”项目。现将中标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中标项目名称:华士镇中心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治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二阶段及二期)(EPC)

中标范围和内容:总规模10.0X104m3/d,近期规模5.0X104m3/d,近期土建一步到位,设备分阶段实施,一阶段已经实施2.5X104m3/d。本次实施二阶段2.5X104m3/d,并对一期工程进行改造以适应分质处理需求。同时二期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40余公里及相关地块的末端截流或雨污分流改造,本次工程无需新征用地。

招标人: 江阴市凝秀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江阴市华士镇

中标金额:人民币373,818,500.00元

中标工期:600(天)

中标质量标准:合格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华昕设计收到中标通知后将尽快与上述招标单位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昕设计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中标项目金额超过1亿元,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7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电站工程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孝昌金博小河 (二期) 70MW 农光互补光优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 298,200,000.00 元。

● 合同履行期限:212日历天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会对公司2022年业绩及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设计研究院”)与孝昌县金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了《孝昌金博小河 (二期) 70MW 农光互补光优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 298,200,000.00元,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12天。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孝昌金博小河 (二期) 70MW 农光互补光优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合同双方:

发包人:孝昌县金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承包人: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小河镇

5、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组件安装、箱变逆变器基础、110kV 升压变、电缆敷设、站内道路及进站道路等项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孝昌县金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进涛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12-27 至 无固定期限

6、注册地址:孝昌县小河镇小河镇政府3楼

7、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及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电站物资、设备、采购及销售;光伏产品的开发及、生产及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东情况:由武汉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控股,最终控股股东为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5679),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9、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西安设计研究院与孝昌县金博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孝昌金博小河 (二期) 70MW 农光互补光优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98,200,000.00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2)所有设备设计、供货、运输、卸车转运及储存;

(3)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

(4)系统 240 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

(5)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监验收、安评、稳评、送出线路核准、安全竣工验收、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监测、一次调频、光功率预测等数据及视频信号按要求接入指定的运营中心;职业健康三同时、电磁辐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按发包方《班组建设目视化工作手册》开展目视化建设等);

(6)达标投产、生产准备及电站移交前运维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提供所有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归档,直至移交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7)上述范围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三)主要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合同工期:212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当地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目标:

(1)工程整体质量合理先进

(2)量零事故。

(3)项目达标投产

(4)阶段性监检一次性通过率 100%

(五)安全目标

发包人下达的各项安质环工作要求和任务完成率 100%;

事故及时上报率100%。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光伏发电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西安设计研究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会对公司2022年业绩及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