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CHEN LI YA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CHEN LI YA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近日公司收到CHEN LI YA女士发来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其股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CHEN LI YA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LI YA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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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CHEN LI YA女士本次减持的股票33,600股来自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2)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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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CHEN LI YA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CHEN LI YA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CHEN LI YA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CHEN LI YA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公告编号:2022-08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计划自前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576,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当前总股本130,065,9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3,862,380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新宇先生已减持了2,107,800股,占总股本比例1.67%,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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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新宇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