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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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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2-08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本公司2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威先生主持。

(二)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会议应到监事5人,会议实际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设立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对2022年服务区经营租金及沿线广告牌发布租金进行减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对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延长租赁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署马群工程管理中心租赁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云杉清能公司全资子公司苏交控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签署关联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委托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瀚瑞中心物业管理单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南通天电新兴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用电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2-08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会议出席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设立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与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湖物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作为主体投资开发7.6MW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云杉清能公司股权比例65%,江苏通湖物流股权比例35%,资本金按实际投资项目的进展逐步到位。本期项目(即一期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200万元,项目资本金需求800万元,由云杉清能公司出资52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向云杉清能公司实缴资本金520万元),通湖物流公司出资人民币280万元。项目总投资中剩余75%的部分,计人民币2,400万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划拨直融资金等符合法律规定用途的资金向云杉清能公司及合资公司提供。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对2022年服务区经营租金及沿线广告牌发布租金进行减免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文件精神,对因受疫情影响单位给予2022年度服务区经营租金及沿线广告牌发布租金减免。

1、同意本公司对所辖服务区经营租金进行部分减免,减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41.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所辖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2022年租金进行部分减免,减免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费不超过人民币1,654.12万元;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丹公司”)及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网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公司分别与联网公司签署路网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期限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本次协议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795万元。其中本公司与联网公司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广靖锡澄公司与联网公司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镇丹公司与联网公司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五峰山公司与联网公司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5万元;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对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公司”)延长租赁期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快鹿公司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延长租赁期至2023年3月31日止,租金为人民币54.71万元;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检测公司”)签署马群工程管理中心租赁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现代检测公司签署马群工程管理中心租赁协议,签署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币218.34万元,合计租金约人民币509.46万元;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批准《关于云杉清能公司全资子公司苏交控清洁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简称“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签署关联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与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就租用高速互通区土地用于6MW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签署《江苏东部高速公路互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1日止,租赁面积120亩,每年租金标准为600元/亩,每5年上涨不超过50元/亩,按年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20年租赁期限计算,东部高速土地租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62万元。

同意苏交控清能江苏公司与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就租用高速互通区土地用于43.74MW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签署《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互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1日止,租赁面积698亩,每年租金标准为600元/亩,每5年上涨不超过50元/亩,按年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20年租赁期限计算,宁靖盐高速土地租金总价款为人民币942.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研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镇丹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拟分别与数研院签署“交控云”及云端资源技术服务项目协议,协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协议累计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6万元。其中宁沪公司与数研院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411万元,镇丹公司与数研院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11万元,广靖锡澄公司与数研院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72万元,常宜公司与数研院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4万元,宜长公司与数研院协议金额上限不超过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批准《关于委托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商运公司”)为瀚瑞中心物业管理单位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子公司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交控商运公司为瀚瑞中心物业管理单位,与其签署物业管理协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瀚威公司物业费合计上限为人民币787万元,其中2023年不超过人民币590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不超过人民币19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南通天电新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电公司”)签署用电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南通天电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每年交易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850万元,三年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550万元;并授权执行董事汪锋先生、姚永嘉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二)之2及(三)至(九)项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属一般商业条款,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陈延礼先生、王颖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投票。

议案(二)之2及(三)至(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规定,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免于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的规则》第14A.76(1)(a)条,议案(二)之2及(三)由于适用的百分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需要作公告披露;议案(五)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分类为取得资产使用权,视为关联交易,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联交易;议案(四)及(六)至(八)交易是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持续关联交易;议案(四)至(八)交易可获得全面豁免遵守关联交易股东批准及所有披露规定。

议案(九)涉及向关联方购买电力服务,交易依据政府部门定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同时相关服务(i)属一般供应自用的类别,(ii)由本公司及其相关附属公司用于本身任何业务且不作转售,及有关消费服务有公开市场,而定价具有透明度,(iii)消费或使用相关服务时的状态,与购买时相同;(iii)消费或使用相关服务时的状态,与买方购买时相同;(iv)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3(7)及14A.97条应可获得全面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披露和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2-08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四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476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2年11月2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四十六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