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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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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莫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inyun Capital Fund, L.P.、Xinyun Capital Fund III, L.P.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莫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inyun Capital Fund, L.P.、Xinyun Capital Fund III, L.P.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66,999,276股减少至56,682,8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91%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股东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宏越”)、嘉兴莫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莫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莫奈”)、Xinyun Capital Fund, L.P.(以下简称“Xinyun”)、Xinyun Capital Fund III, L.P.(以下简称“Xinyun III”)(以上四名股东以下简称“嘉兴宏越及其关联方”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兴宏越及其关联方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16,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宏越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6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嘉兴宏越

(2)嘉兴莫奈

(3)Xinyun

(4)Xinyun III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减持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133,656,831股为基础测算。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持股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133,656,831股为基础测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6日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澜起科技

股票代码:688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1室-70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莫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0室-26

信息披露义务人3:Xinyun Capital Fund, L.P.

注册地址:P 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信息披露义务人4:Xinyun Capital Fund III, L.P.

注册地址:P 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简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澜起科技外,嘉兴宏越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嘉兴宏越及其关联方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宏越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6,999,276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1%,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自2022年11月16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注:“减持比例”是以上市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133,656,831股为基础测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可控制澜起科技56,68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澜起科技66,999,276股股份,占澜起科技总股本的5.9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澜起科技56,682,800股股份,占澜起科技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是以上市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133,656,831股为基础测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澜起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澜起科技股票的情况详见澜起科技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袁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莫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袁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3:Xinyun Capital Fund, L.P.

主要负责人:Xia Yuan(袁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4:Xinyun Capital Fund III, L.P.

主要负责人:Xia Yuan(袁霞)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宏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袁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莫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袁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3:Xinyun Capital Fund, L.P.

主要负责人:Xia Yuan(袁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4:Xinyun Capital Fund III, L.P.

主要负责人:Xia Yuan(袁霞)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