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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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3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张军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通讯方式出席6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2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人;

3、董事会秘书张笑毓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伟、王倩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