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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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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

经事后核查,现对上述公告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二)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更正后:

(二)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其他说明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杜绝类似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低于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加日常关联预计额度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纸箱、纸盒、纸板、纸制品、塑料制品、被套、床罩、枕套、被、服装制造、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本厂自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

注册地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68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销售;塑料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文斌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采购商品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6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审议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委托理财金额的有效期限(投资期限)进行延长,由“截至2022年5月12日”延长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18个月”,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700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3,000万元,收益起算日:2021年12月17日,产品到期日:2022年12月15日,该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604】期收益凭证产品4,000万元,收益起算日:2022年3月16日,产品到期日:2022年12月15日,该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2022年12月16日,公司赎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700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取得收益598,356.16元,实际年化收益率2%;公司赎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604】期收益凭证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取得收益600,000.0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2%。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