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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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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胡国华先生、陈希琴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建新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议案2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沈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5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的延续性,经全体新任董事同意,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结合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胡国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洪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充分听取公司党委意见,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选举洪爱女士、李永泉先生、胡国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洪爱女士为召集人;

(2)选举陈希琴女士、李永泉先生、徐建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希琴女士为召集人;

(3)选举李永泉先生、ZHU JING(朱静)女士、陈希琴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永泉先生为召集人;

(4)选举李永泉先生、ZHU JING(朱静)女士、陈希琴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永泉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周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林炜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经理提名、公司党委考察,董事会聘任徐建新先生、庞晗先生、ZHU JING(朱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祥晓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建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1、对上述被聘任人员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确信他们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的职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

周斌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工程技术先进个人、食品工业科技进步先进科技带头人。2011年12月至今任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建新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0年7月至2012年8月,曾任天台电子工业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浙江圣达保健品有限公司企管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9月以来,历任圣达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圣达生物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庞晗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药师职称。1999年以来,历任公司营销部门业务员、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现任公司营销总监。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ZHU JING(朱静)女士,1986年9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总经办经理助理、创新管理部经理助理、办公室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ZHU JING女士系实际控制人洪爱之女。

许祥晓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16年,曾任宁波科信会计事务所审计、宁波鼎新会计事务所审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至2022年4月27日,任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4月27日至今,任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林炜媛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营业部理财顾问,2019年10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为保证监事会的延续性,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徐涵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徐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