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系一种新型电解液溶质锂盐,属于应用于新能源领域的精细化工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并建立了以氯化亚砜为原材料,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氯化亚砜系新型锂盐(LiFSI)的核心原材料之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系公司积极践行“一链两翼”战略部署,丰富和完善现有的产业链结构,向下游新能源产业延伸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充分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实现在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拥抱新能源产业高速增长的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状况的考虑,针对公司现有产品的延伸,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于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多年,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本次募投项目公司拟继续利用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及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优势,开发新能源领域的产品LiFSI,实现产业链的延伸。
在人员方面,公司长期重视产品和技术研发以及工艺改进工作,并在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有研发、技术人员20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4人,硕士学历5人,专注于高端化工产品氯化一体化的工程化研究以及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究。未来,公司还将根据募投项目的产品特点、运作模式和进展情况,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及招聘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作,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技术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理念,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积累了大量氯化亚砜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经验和专利技术,对氯化反应的机理、关键控制点等方面有着深刻的理解。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利用在氯化亚砜产业链、氯化反应技术工艺及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工艺等方面的优势,开发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同时,公司针对LiFSI亦开展了深入的技术研发工作,并先后完成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小试、中试,具备了推动LiFSI产业化落地的条件。2022年7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包括田禾院士及清华大学刘冬生教授等10名杰青/教授组成的专家团队对公司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开发的“双氟磺酰亚胺锂关键技术开发及清洁生产体系构建”项目进行了成果鉴定,鉴定结果为“双氟磺酰亚胺锂关键技术开发及清洁生产体系构建”项目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先进、过程安全高效,产品品质优于行业标准,综合性能达到进口产品同等水平,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发展要求,已具备规模工业化生产条件。
在市场方面,近年来,在经济、政策及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新能源汽车和锂电池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并持续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溶质行业的发展。作为代表锂电池发展方向的新型锂盐LiFSI,市场前景广阔。根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的预测,2025 年LiFSI全球市场需求将达到12.91万吨,市场空间约为323-387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与部分LiFSI下游企业进行了接洽,并将生产的样品提供给上述企业试用,得到了其较高的评价。未来,待本次募投项目正式投产后,公司将向LiFSI下游企业提供正式生产的产品。同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营销体系和优质的销售团队,产品销往中国大陆、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的营销体系及销售团队持续地开发LiFSI领域的客户,并为客户提供综合全面的服务。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能够保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及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运效率及盈利水平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产业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公司已制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六、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15-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二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1月3日(含3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5185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4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上接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