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6版)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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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均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3日(星期二)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 联泓新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鉴于目前国内疫情情况,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会场及往返地的有关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 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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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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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