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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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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22-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推选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梓微女士:

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郑梓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姐弟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郑梓豪先生:

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职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梓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通过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9.54%股权,郑梓豪先生与董事候选人郑梓微女士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许明先生:

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马小龙先生:

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7月至今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担任孝义市聚慧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工业碳中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鲲鹏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氢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科技中试基地负责人,担任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和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担任山西郑煤绿色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永锦物业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山西鹏飞申能氢能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马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范卓女士: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曾就职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浩天地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任海南盛橙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卓力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卓悦俊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范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李海刚先生:

199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在江苏徐州工程兵学院服役,先后担任文书、公务员、班长、代理指导员职务。2019年3月至今任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秘书科科长。

李海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玉敏先生:

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2018年9月退休;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赵亦希女士:

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同时担任上海治嵘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担任上海选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交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蔚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赵亦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周亮亮先生: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2017年至2020年担任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锋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本届监事会推选张宏涛先生、冯梦琪女士2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于本次换届完成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宏涛先生:

199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8年1月至今任职于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行政管理科科长一职。

张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冯梦琪女士:

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6月至今任职于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机要室主管一职。

冯梦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会议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田希

(2)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3)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

(4)邮政编码:518067

(五)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6

2、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 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