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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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2-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锂科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2号文同意,公司3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锂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2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锂科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8117

联系邮箱:cylico@minmetals.com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2-081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柳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曾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帅、周亚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