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董事余红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余红琴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余红琴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余红琴女士的辞职申请。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及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维科技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王伟先生简历
王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注册安全评价师。曾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副经理,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专项建设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荣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林晴雪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同意提名林晴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附件:林晴雪女士简历
林晴雪,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国际内审师。曾任浙江万邦会计事务所宁波分公司审计高级经理,宁波东港电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林晴雪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情况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董事余红琴女士、监事戴劲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余红琴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戴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余红琴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戴劲松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余红琴女士、戴劲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余红琴女士、戴劲松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补选的情况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林晴雪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林晴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王伟先生简历:
王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注册安全评价师。曾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副经理,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专项建设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晴雪女士简历:
林晴雪,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国际内审师。曾任浙江万邦会计事务所宁波分公司审计高级经理,宁波东港电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林晴雪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4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4日
至2023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人:黄青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联系传真:0574-87279527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