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2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融资,融资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股东余文胜为深圳梦网与深圳高新投的该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起算日之日起加3年(起算日确定方式详见《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之6.保证期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股东余文胜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
2.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在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除另有约定外,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对于保证人为履行合同项下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债权人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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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深圳梦网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25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民币204,1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5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45,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9%;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