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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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4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253,4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即1,778,874,835股的0.07%。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1,253,473股,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及各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4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资概述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轩”)的资本实力,加快江苏国轩的动力锂电池产能项目建设速度,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对江苏国轩增资163,386.0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其中145,000.00万元计入江苏国轩的注册资本,剩余18,386.08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国轩的注册资本由35,0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00万元,江苏国轩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巍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江苏国轩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国轩的总资产为70,141.01万元,总负债为60,158.80万元,净资产为9,982.21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7.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江苏国轩资金实力,加快产能项目建设速度,保障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对促进江苏国轩长期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由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14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8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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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5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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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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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