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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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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2-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5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持有的公司股份从48,030,000股减少至41,1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9.39%减少至8.0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贝特瑞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8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现将贝特瑞有关权益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