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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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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一11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97,871.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滨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昱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昱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40%(最高本金限额为6.8亿元)。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昱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滨昱公司提供过担保,担保余额为0。公司本次为滨昱公司提供担保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滨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8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3B号楼108-162室

法定代表人:钱忠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杭州誉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5%、20%和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图如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酒店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等。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000431649.83元,负债 431649.83元,净资产1000000000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滨昱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40%(最高本金限额为6.8亿元)。

3、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滨昱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397,871.46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85,195.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11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旗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5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旗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4%(最高本金限额为2.21亿元),同时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缤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滨旗公司20%和80%的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2、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虹光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金华虹光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13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2022-118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滨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昱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昱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40%(最高本金限额为6.8亿元)。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2-119号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一11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97,871.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旗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5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旗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4%(最高本金限额为2.21亿元),同时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缤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滨旗公司20%和80%的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2、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虹光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金华虹光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13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二)审议程序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4亿元及46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旗公司提供担保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旗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7亿元及31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金华虹光公司提供担保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金华虹光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滨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7月11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A座410-69室

3、法定代表人:郭瑜

4、注册资本:1153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系蝶翠迎宾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8、股东情况: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4%、33%和33%的股权,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7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27日

2、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典大厦26楼东面第二间(自主申报)

3、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4、注册资本:400100万元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永康众泰小镇项目的开发主体。

7、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9870086287.18 元,负债 3763682106元,净资产 6106404181.18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640337624.12 元,净利润 -19138173.17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174241966.24元,负债 9048699611.89 元,净资产 6125542354.35 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490163069.88元,净利润 -19578902.78 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滨旗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2、质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担保金额: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4%(最高本金限额为2.21亿元)。

4、保证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担保范围: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6、出质标的及被担保主债权:出质标的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缤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滨旗公司20%和80%的股权,被担保主债权为平安银行向滨旗公司提供的本金6.5亿元融资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担保范围约定的全部债权。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二)金华虹光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金额: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13亿元)。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旗公司和金华虹光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旗公司和金华虹光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397,871.46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85,195.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