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59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邰紫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2022年12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60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2022年12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6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智能运维总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激光及智能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57,682,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999,977.5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79,245.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520,73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5-8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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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能运维总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激光及智能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随着公司近两年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生产工艺的改进,为了在不断提高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基础上,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公司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2)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
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公司后续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上述项目建设。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智能运维总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激光及智能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智能运维总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激光及智能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尔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泰尔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泰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