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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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王建、徐金梧、季爱东、赵峡、王天翼以视频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授权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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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协议退出
浙江制造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简介
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制造基金”)。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并授权中钢设备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退伙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浙江制造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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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造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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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退伙前,浙江制造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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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退伙事项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出资认购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中钢设备以10.5亿元参与认购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新增有限合伙份额10.5亿元。2019年2月12日,中钢设备与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成为浙江制造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
本次退出的份额为公司所持有浙江制造基金的20%份额。本次退出的财产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合伙协议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合伙人权利的条款。按照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退伙事项已取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本次退伙事项完成后,中钢设备不再持有浙江制造基金的份额,浙江制造基金出资结构将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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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设备拟以浙江制造基金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合伙人权益净值为基础,与浙江制造基金协商退伙金额,最终金额根据实际退伙日协商确定,但不低于13.24亿元。
(二)本次退伙的原因
浙江制造基金已投资项目与公司工业工程技术与服务主业发展方向的协同性不高,对公司业务发展支撑较弱,未能实现公司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行业战略协同的预期目的。同时,公司从浙江制造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较低。本次退伙事项完成后,收回的资金将用于公司主业发展,通过加大低碳冶金科技研发投入等方式,以保持公司低碳冶金技术行业领先地位,推动公司绿色低碳战略转型升级。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中钢设备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并授权中钢设备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退伙对公司的影响
中钢设备协议退出浙江制造基金,是公司对产业布局的优化与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本次退伙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