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
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17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
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2年5月5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481),行权期有效期为2022年5月5日-2023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开始行权;
(2)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2022年5月5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701),行权期有效期为2022年5月5日-2023年1月27日,2022年5月5日开始行权;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2年8月31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779),行权期有效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3年7月21日,2022年8月31日开始行权;
二、限制行权期间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481),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701),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27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779),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17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为人民币565,879,031.86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1%,具体明细列示如下(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单列,10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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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光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束汽车”)为本公司与宝马共同控制的合资公司,属于合营安排中的共同经营,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按出资比例50%并入光束汽车获取的政府补助。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光束汽车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 8,390,077.00元,其中4,195,038.50元并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本集团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计入与收益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