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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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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7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一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6人,代表股份213,298,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9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45,9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4人,代表股份67,299,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5,575,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1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2,45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5%。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推进〈股权转让协议〉洽谈及签署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13,09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

反对票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弃权票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15,37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3%;

反对票1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4%;

弃权票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