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2-04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1222-3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鲁02刑初148号],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2刑初148号冻结令之内容,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泽添”)持有的本公司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竺仁宝先生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22年12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本次续冻包括孳息(指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本次司法冻结前,西藏泽添持有的本公司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竺仁宝先生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于2015年11月10日和2015年11月11日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以及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0);于2016年4月11日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并继续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于2019年3月26日被继续冻结(详见公司《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于2020年12月24日被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
本公司目前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