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9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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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黄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辜诗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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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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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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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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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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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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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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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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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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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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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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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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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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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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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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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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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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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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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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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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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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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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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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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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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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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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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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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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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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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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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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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投资集成电路芯片测试工厂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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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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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乐清、梁海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