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4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252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和东方投行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富乐德”,股票代码为“301297”。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46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9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61.32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5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630.679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368.279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2.5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30.4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44%。根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387.9266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79.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888.529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52.5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510.1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7.44%。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320865037%,有效申购倍数为3,116.57515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12月2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61.32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2.5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630.679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2年12月15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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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4,841,42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95,455,241.6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60,08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205,478.4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8,885,29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29,747,301.6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3,890,22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0%,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0%。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60,080股,包销金额为2,205,478.40元,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31%。
2022年12月27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包销资金与战略配售和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523076、52523077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电话:021-23157440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