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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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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12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裁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变更原募投项目之一“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部分变更用于建设“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此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落实企业经营发展战略,保障公司各项职能在内部各组织系统之间的有效承接,遵循统一协同、精简高效、规范设置、动态调整的原则,在保持原有内设机构总体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将一级组织机构划分为中心和事业部两个板块。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在一级机构下设二级部门,精简二级部门,厘清职能边界,畅通公司战略及决策的内部传导,形成完整、有机的整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转让后剩余库存股份40,00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6,600,050股减少为316,560,050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剩余股份40,000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12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能够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2724号);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有合伙人157人,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业务信息: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黄峰,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京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近1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新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和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0年,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大华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华及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监管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任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能够胜任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任职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能够胜任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能够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

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实施主体为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注:2021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投入募集资金4,625万元增加建设“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0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的建设,终止后的募集资金7,800万元用于建设“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2022年08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内封式软袋生产线(双生产线)”的建设,终止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建设“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中“冻干粉针剂(两条)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建设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主体为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8.89%。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报批情况

“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备案书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4,783万元,用于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冻干粉针剂产能1.2亿支、非PVC软袋输液1,400万袋、内封式软袋输液6,500万袋、玻璃瓶输液3,000万瓶、塑料安瓿水针剂3,500万支、固体制剂10亿片(粒)、化学原料药60,000千克和生化原料药20,000千克。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9,707.41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9,650.59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767.08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的“冻干粉针剂(两条)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是公司依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同时基于近年发展迅猛的兽药市场,在公司新进军的动保业务板块的机遇背景下,布局兽药市场,依托公司多年制药技术优势,集中力量推出优势兽药新产品,实现公司产品结构、收入来源多样化。同时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冻干粉针剂(两条)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开展“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丰富增加公司产品类型,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盈利能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预计总投资18,104.00万元。

1、项目建设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原有厂区已经开工建设的建筑物进行适用性改造,并重新规划整体厂区新建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为兽用马度米星铵、莫能菌素原料药、马度米星铵、盐霉素、莫能菌素预混剂及其它复方预混剂、塑瓶输液等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兽药新版GMP和欧盟EU-GMP相关要求的净化生产车间。本项目使用原有建设用地,面积为84,448.525平方米,可满足所有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需要。

3、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固定资产投资与全额流动资金之和。

项目总投资18,104.00万元,

全额流动资金2,624.00万元,

项目报批投资16,267.00万元,

其中:①固定资产投资15,480.00万元;

②铺底流动资金787.00万元。

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其他费用(含土地出让金),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剩余资金将以自筹及银行借款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人们对肉、禽、蛋、奶等食品安全认识的不断提高和重视,国家农业农村部相继出台了有关在饲料中禁止添加抗生素及促生长类药物的公告。但是,鸡球虫病起病迅速,传染力强,发病率和致死率高,造成经济损失相当惊人,该病主要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因此,农业农村部在禁抗公告中明确说明,可以在饲料中添加抗球虫类药物。我们首选的几个项目产品均为绿色生物抗球虫药物,能有效预防和治疗鸡球虫病,提高饲料转化率,并且具有用量小、效果好,动物产品无残留等显著特点,产品前景广阔。

另外,随着新版GMP实施,兽药企业还会大幅缩水,未来2~3年内,预期生产线及生产企业会减少三分之一(《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19)》,小微型企业占比46.51%)。与欧美发达国家不同,国内养殖业的基本状态是养殖环境复杂、环境污染严重、养殖方式不一,动物发病和死亡率高,因此养殖业的发展离不开兽药。驱虫抗菌药作为兽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的作用目前也是无可替代的。能有效控制动物细菌病、寄生虫病和普通病,控制病毒病的继发感染,控制人畜共患病。还能改善动物生产性能,提高畜禽产品产量,改善饲料利用率,提高繁殖性能,降低胴体废弃率。再则,合理使用抗菌药也能保护环境,降低甲烷和氨的排放,减少养分的排放。但是,随着未来养殖格局的变化,规模化、集约化养殖集团占比越来越高,养殖屠宰一条龙企业话语权越来越大。对兽药企业产品价格、产品品质、产品服务、产品价值等要求相应提高,叠加行业政策的影响,兽药企业产业集中度会进一步加强。随着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创新能力持续不断加强,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行业监管持续施压,未来需要具有强大产品创新实力及品牌、具有掌控原料药优势,具有生产线齐全及规模效应,具有禽、畜、水产、奶牛、宠物及外贸等多元化业务、集团客户加经销商多销售渠道,具有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的企业(从动物营养、疫病诊断、检测、生物安全防控、预防保健到治疗)的动物药企业。

哈三联有着多年的人用药研发、生产经验,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视质量是企业之本,质量是企业生命。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哈三联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口碑。本项目建设是哈三联涉足兽用药研发、生产板块,计划以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为契机,抓好新进军的兽药业务板块的机遇,利用制药技术优势,依托河南省资源优势,全力推动新业务做大做强,以提升品质、培育品牌打造竞争新优势。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表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涉及建设中部分建筑物为利旧改造,现有建筑物闲置年限较长,原有建筑的适用性和安全性存在风险。建设期,建设材料涨价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投资发生变化的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在项目开始建设前详细排查现有建筑物状态,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原有建筑物进行适用性加固处理。投资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成熟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定系统防范对策,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控制与管理,将项目建设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本项目建设还将遇到其他风险包括产品价格、产品竞争力等市场风险;成本风险,包括原材料费用和经营费用;资金风险主要是资金能否保证落实等其他风险。因此,企业在营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开发新市场。同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通过有成效的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销售用户满意的产品,以确立自己在目标市场对国外产品和国内产品的竞争地位。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达产年均营业收入将实现15,803.00万元,平均年税后利润3,409.00万元,年均上缴税金1,607.0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5.44年(包括建设期)。项目充分利用资源,发挥技术优势,工艺路线成熟、可靠。从工艺技术条件多方面看是可行的。经济上本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符合国家要求加快现代化进程步伐的精神。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1.76%。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虽然公司对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投产进度影响,导致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落实企业经营发展战略,保障公司各项职能在内部各组织系统之间的有效承接,遵循统一协同、精简高效、规范设置、动态调整的原则,在保持原有内设机构总体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将一级组织机构划分为中心和事业部两个板块。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在一级机构下设二级部门,精简二级部门,厘清职能边界,畅通公司战略及决策的内部传导,形成完整、有机的整体。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详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2020年1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81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6%,最高成交价为13.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5元/股,成交均价1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754,696.0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计划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815,183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9月30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授予6,775,183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过户登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股份40,000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股份用途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剩余库存股份即将到期,公司拟对该部分剩余股份40,00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6,600,050股减少为316,560,050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注:股本结构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版本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及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而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6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3及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3年1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9日9:00至16:00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9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莉女士的通知,获悉周莉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展期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莉女士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周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股份变动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剩余股份40,000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6,600,050元。

修订后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6,560,050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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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