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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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1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2-032号)。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谭真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谭真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马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马晓燕女士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马晓燕,女,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河南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副主任、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等职。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马晓燕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除上述关系外,马晓燕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晓燕女士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履行职责的要求;

3.同意将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谭真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谭真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征询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董事会聘任马晓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马晓燕女士的基本情况和简历详见议案(二)相关内容。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33号)。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2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丽娅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47.61万元(根据合并范围变动进行调整),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万元),与2021年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事前审查,查阅了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信永中和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性和专业性原则,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相关审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在2021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必要的从业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其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2-030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谭真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谭真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真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谭真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谭真勇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

谭真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谭真勇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2-033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21-51796818 公司邮箱:600517@sgcc.com.cn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