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7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2-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7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
● 增资金额:预计总投资40,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长青租赁产融协同效应,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实现长青租赁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长青租赁进行增资,增资金额40,000万元,全部作为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长青租赁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WN5E92
3、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8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6、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A座1106-2室
7、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8、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长青租赁增资4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长青租赁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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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青租赁进行增资,有利于长青租赁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效应,符合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长青租赁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与服务竞争力,加快推动公司向“制造+服务”转型。
长青租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整体风险可控。面对市场、经营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7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
至2023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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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2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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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半天,会议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1871035
传 真:029-81871038
3、联系人:周欣
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邮编:710075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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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