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9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同意制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出具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2022年末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相关部门清查核实判断为坏账,根据公司《信用应收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对合计人民币7,465,098.92元的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9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被担保人不是公司关联人。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5.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本次为苏宁易购担保外,无其他逾期担保
●情况概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苏宁易购作为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下简称“绵阳建行”)连续借款,借款本金合计5.2亿元,借款期限1年,上述借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以其三处不动产分别向本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苏宁易购在绵阳建行的5.2亿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6日陆续到期,绵阳建行要求公司承担担保代偿责任合计3.26亿元。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6日累计向绵阳建行承担担保代偿责任3.26亿元。
●后续安排: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对苏宁易购享有追偿权,同时公司有权向提供反担保的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主张抵押权。苏宁易购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销商,公司正在积极与苏宁易购协商还款方案,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承担担保责任对苏宁易购享有的追偿权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收回金额为准。公司对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抵押物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劣后于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权,公司最终受偿的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9.05%;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包括但不限于苏宁易购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经销商以资产抵押向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协定经销商取得的融资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四川长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四川长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宁易购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2021年12月20日,苏宁易购作为借款人与绵阳建行签订了《授信合同》,并在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向绵阳建行连续借款,借款本金合计5.2亿元,借款期限1年,上述借款全部用于支付智易家的采购货款。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与绵阳建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公司就苏宁易购在绵阳建行的上述借款本金5.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以其三处不动产分别向本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上述三处不动产由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以2021 年 11 月 22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金额合计5.22亿元。
因披露公司对苏宁易购的担保进展可能对双方各自商业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与苏宁易购签订了《保密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按照《四川长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了豁免信息披露的审批流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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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与绵阳建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本金余额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6、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生效。
四、对下属子公司经销商履行担保代偿的情况
苏宁易购在绵阳建行的5.2亿元贷款于2022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6日陆续到期。前述贷款全部到期后,苏宁易购总计偿还贷款1.94亿元,绵阳建行依据与公司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分别于2022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6日向公司发送了《融资代偿通知书》,要求公司对苏宁易购未按期偿还的贷款3.26亿元承担担保代偿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6日累计向绵阳建行承担担保代偿责任3.26亿元。
五、后续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向绵阳建行代偿上述借款后,对苏宁易购享有追偿权,同时公司有权向提供反担保的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主张抵押权。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1年11月 22 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三处不动产评估金额合计为5.22亿元。以上三处抵押物在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时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的情形。苏宁易购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销商,公司正在积极与苏宁易购协商还款方案,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承担担保代偿责任3.26亿元,公司基于承担担保责任对苏宁易购享有的追偿权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收回金额为准。公司对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抵押物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劣后于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权,公司最终受偿的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为经销商苏宁易购、购房客户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对象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购房客户的担保总额为498,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他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86,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除本次为苏宁易购担保外,无其他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公司将就本次承担担保责任的后续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9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会议同意制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同意公司出具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2022年末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相关部门清查核实判断为坏账,根据公司《信用应收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对合计人民币7,465,098.92元的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