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7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19名,代表股份6,076,276,238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5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511名,代表股份499,626,052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9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5,349,468,441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09名,代表股份726,807,797股,占上市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2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4,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4,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7%;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4,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4,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7%;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0,1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7%;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4,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09,9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4,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4,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4,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7%;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2,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2,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3,4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0,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3,2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4%;反对10,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2%;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3,2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3,0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4%;反对11,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2%;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4,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4,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7%;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分拆背景、目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2,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2,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3%;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2,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分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6,264,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98%;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99,614,75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77%;反对11,3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张帆影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7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2022年11月 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038号)、《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公告》(2022-065号)。
萤石网络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及《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于2022年12月15号披露《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并进行网上路演,于2022年12月16日开始申购,于2022年12月19日披露《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及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于2022年12月21日进行网下配售摇号抽签、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萤石网络股票将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上市。
萤石网络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详细内容可在上交所网站查阅。
一、基本情况
根据《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萤石网络
股票代码:688475
发行价:人民币28.77元/股
发行数量:11,25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0%
发行后总股本:56,250万股
上市日期:2022年12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萤石网络于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45亿元,萤石网络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7亿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萤石网络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5%,未超过5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2021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为634.61亿元,萤石网络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为14.09亿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萤石网络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33%,未超过30%。
本次发行前,公司直接持有萤石网络27,000万股,占萤石网络总股本的60%,对其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本次发行后,公司直接持有萤石网络27,000万股,占萤石网络发行后总股本的48%,仍为萤石网络的控股股东,对其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
萤石网络上市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自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上述股份”),也不提议由萤石网络回购上述股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