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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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10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监事韩长纯及许鸿坤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刘发明、王敏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超额利润分享方案,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活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原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盐集团为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年限已到期,中盐集团按国资委的要求统一进行了招标,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担任中盐集团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同意,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2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成立日期:2012年 3 月 5 日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两年

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签字会计师周百鸣、施涛连续服务年限均为1年。

资质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许可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2.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原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盐集团为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年限已到期,中盐集团按国资委的要求统一进行了招标,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担任中盐集团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同意,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未见公司管理层违反正直和诚信的情况;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无意见分歧;

3.未见公司管理层舞弊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4.未见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600328 公告编号:2022-10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2日

至2023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午9时一11时;下午14时一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 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 真:(0483)8182022

邮 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付永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10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12月27日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