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协商一致,嘉实财富自2022年12月29日(含)起开始代理销售以下列表中的基金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在嘉实财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12月29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嘉实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中持有期产品需在持有期到期后方可赎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均为10元,无级差。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下列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2年12月28日(含)起,下列销售机构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锦惠甄选18个月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份额016832、C类份额016833,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下列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实际操作中,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本基金相关份额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代销机构名单及咨询方式如下: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站:www.cmschina.com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2023年“元旦”假期前

暂停代销机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 2022年12月31日(含)至2023年1月2日(含)为元旦假期,非交易日。

2. 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的所有代理销售机构于2022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30日暂停办理前述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东方红货币C、东方红货币D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受影响。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将自2023年1月3日(含)起恢复办理代销机构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次暂停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限于代销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东方红货币A、东方红货币B、东方红货币E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不受本次业务调整影响。

(3)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4)在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机构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已在代销机构开通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业务(含定期定额转换)的基金将暂停办理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业务。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恢复代销机构转换转入业务时,相关基金将一并恢复在代销机构转换转出(含定期定额转换转出)至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的业务。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12月29日(含)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12月30日(含)起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二、业务办理

自上述时间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开户、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在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期满后办理赎回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相关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上述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上述基金为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