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
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10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
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6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债权人单丽丽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债权人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申请对奥瑞德有限进行重整。
2022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的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及奥瑞德有限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奥瑞德清算组、奥瑞德有限清算组担任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进行产业投资人招募。鑫宸实业有限公司与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投资联合体完成了报名程序。2022年11月9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与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主体齐鲁致远产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致远”)签署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11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奥瑞德清算组、奥瑞德有限清算组担任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重整管理人。
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临2022-097)。
近日,管理人和公司与齐鲁致远及其指定的其他联合投资人(含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陆续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与奥瑞德、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共18位重整投资人。
(一)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智算”)与齐鲁致远、管理人及公司共同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青岛智算作为齐鲁致远指定的产业投资人,同意受让《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及《财务投资人之重整投资协议》项下齐鲁致远的全部权利及义务。青岛智算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C6D4W50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齐鲁致远产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出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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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智算无实际控制人。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智算成立于2022年12月20日,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青岛智算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青岛智算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二)宁波嘉致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尚仁鑫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仁鑫源”)就重整投资事项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与宁波嘉致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致凯瑞”)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尚仁鑫源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嘉致凯瑞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嘉致凯瑞同意承担《重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嘉致凯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嘉致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C5T6YUX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4幢一层K0119
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琳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
嘉致凯瑞的实际控制人为单琳。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嘉致凯瑞成立于2022年12月27日,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嘉致凯瑞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嘉致凯瑞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三)海南吉源新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海南吉源新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4K5B1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10区21-10-5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韩顺子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出资结构
■
海南吉源的实际控制人为韩顺子。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海南吉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等,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吉源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吉源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四)青岛泰富麟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泰富汇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汇业”)就重整投资事项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与青岛泰富麟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富麟絮”)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泰富汇业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泰富麟絮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泰富麟絮同意承担《重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泰富麟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青岛泰富麟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C3J1D27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106室0519(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泰富汇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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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富麟絮的实际控制人为施程亮。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泰富麟絮成立于2022年12月5日,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泰富麟絮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泰富麟絮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五)张宇
1、基本情况
(1)姓名:张宇
(2)身份证号:1101**********1216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2、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张宇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张宇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六)张岳洲
1、基本情况
(1)姓名:张岳洲
(2)身份证号:5301**********1218
(3)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2、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张岳洲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张岳洲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七)王望生
1、基本情况
(1)姓名:王望生
(2)身份证号:3503**********1515
(3)住所: 福建省仙游县
2、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王望生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王望生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八)深圳市丹与墨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丹与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丹与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XMEU3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二道8号中信红树湾15B2001
法定代表人:邹晓丹
注册资本:200万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经营电子商务;会务服务;汽车租赁(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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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晓丹持有深圳丹与墨99%的股权,为深圳丹与墨的实际控制人。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丹与墨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商业咨询等。深圳丹与墨2019年-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567.94万元、5,001.43万元。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深圳丹与墨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深圳丹与墨与公司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九)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旻辉就重整投资事项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与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坤舜创投”)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张旻辉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坤舜创投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坤舜创投同意承担《重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坤舜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C6AYPX0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旻辉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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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舜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旻辉。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坤舜创投成立于2022年12月19日,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坤舜创投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坤舜创投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海南富易兴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富易兴”)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海南富易兴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5P57E2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13-1号华典大厦七层329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保申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出资结构
■
海南富易兴的实际控制人为袁炳玉。
3、近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海南富易兴成立于2022年12月16日,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富易兴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富易兴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一)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盎泽太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盎泽太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契约型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SXQ348,其管理人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9024)(以下简称“上海盎泽”)代表该契约型基金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上海盎泽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105291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法定代表人:詹静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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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盎泽的实际控制人为陈艳。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盎泽的主营业务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等。上海盎泽2019年-2021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58.51万元、1,037.17万元、1,226.25万元。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盎泽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盎泽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二)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重庆信托·焱阳1号单一资金信托”)
“重庆信托·焱阳1号单一资金信托”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备案编号为ZXD33C202212100031072,其受托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代表该信托产品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受托人重庆信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5720T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33层、34层、3501-3511室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注册资本: 150亿元
成立时间:1984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
重庆信托的控股股东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信托无实际控制人。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重庆信托主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包括固定收益信托、权益类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混合类信托、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重庆信托2019年-2021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344.85亿元、2,601.72亿元、2,678.83亿元。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重庆信托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重庆信托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三)深圳盈富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盈富风禾尽起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盈富风禾尽起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契约型基金,基金备案编号为SSN743,其管理人深圳盈富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0035)(以下简称“盈富投资”)代表该契约型基金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盈富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盈富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668660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邹依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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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富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梁琦。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盈富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盈富投资2019年-2021年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174.69万元、1,235.94万元、1,399.81万元。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盈富投资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盈富投资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四)共青城元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雯秋就重整投资事项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与共青城元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通创投”)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李雯秋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元通创投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元通创投同意承担《重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元通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共青城元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C4M9BM7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雯秋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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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通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李雯秋。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元通创投成立于2022年12月19日,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元通创投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元通创投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五)宁波东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翠霞就重整投资事项与奥瑞德、管理人、齐鲁致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与宁波东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东煜”)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刘翠霞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宁波东煜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宁波东煜同意承担《重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宁波东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东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C6GA7A5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1幢417室(象保商务秘书公司托管B39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锴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安全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
宁波东煜的实际控制人为曾锴。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宁波东煜成立于2022年12月22日,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宁波东煜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宁波东煜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六)王艺
1、基本情况
(1)姓名:王艺
(2)身份证号:3710**********7428
(3)住所:山东省荣成市
2、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王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王艺与公司本次重整的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七)福清天印宏久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印宏久”)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福清天印宏久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C4DA9K1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清昌大道65号宏路街道办事处2号楼22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天翔(深圳)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2、出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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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印宏久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印。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天印宏久的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开展投资业务,服务实体经济,通过投资创造价值。天印宏久成立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天印宏久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天印宏久与本次重整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十八)荣成硕远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成硕远”)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荣成硕远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MAC5LWUW88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东山南路6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佳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
荣成硕远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佳。
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荣成硕远的成立于2022年12月6日,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荣成硕远与奥瑞德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荣成硕远与本次重整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出资安排。
二、产业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奥瑞德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乙方:齐鲁致远
丙方(产业投资人):青岛智算
丁方:奥瑞德
(二)重整投资安排
2022年11月9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12月8日,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上述协议约定,由齐鲁致远及其指定的其他联合投资人(含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一起作为联合投资人参与奥瑞德重整。近日,丙方作为乙方指定的产业投资人,与甲乙丁三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二》,由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受让《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及《财务投资人之重整投资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1.投资目的
丙方同意作为齐鲁致远指定的产业投资人参与奥瑞德重整,根据投资协议享受重整投资人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义务,助力恢复和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2.权利义务的转移
各方同意由丙方受让《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及《财务投资人之重整投资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为《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财务投资人之重整投资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受其约束,并享有其中乙方应享有的全部权利,承担乙方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3.受让股份数量及对价、过户安排
(1)、丙方作为乙方指定的产业投资人,通过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受让上市公司461,250,000股转增股票,受让对价为36,900万元。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数量、受让股票的总对价款等内容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原乙方或其指定方在《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项下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视为丙方所缴纳。该等保证金将于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转为对奥瑞德股份的正式投资款;剩余投资款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且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中午12:00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各方同意,甲方应在收到前款约定的全部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将转增股票过户至丙方指定证券账户,各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如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股票过户的,过户期限应相应顺延。在丙方受让的转增股票全部过户完成后,甲方及/或丁方按重整计划的安排进行现金清偿。
4.股票锁定期
重整完成后,丙方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其他
1、《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事项以《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为准。
2、本补充协议自各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3、如截至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哈尔滨中院仍未裁定批准以联合投资人作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的,丙方有权要求解除《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本补充协议,届时甲方应于哈尔滨中院出具相应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丙方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含保证金。
三、财务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奥瑞德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乙方:齐鲁致远
丙方(财务投资人):嘉致凯瑞、海南吉源、泰富麟絮、张宇、张岳洲、王望生、深圳丹与墨、坤舜创投、海南富易兴、上海盎泽、重庆信托、盈富投资、元通创投、宁波东煜、王艺、天印宏久、荣成硕远(各财务投资人以下简称“丙方各方”)
丁方:奥瑞德
(二)重整投资安排
2022年11月9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12月8日,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上述协议约定,由齐鲁致远及其指定的其他联合投资人(含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一起作为联合投资人参与奥瑞德重整。近日,丙方各方同意作为乙方指定的财务投资人之一,参与奥瑞德股份重整,并分别与甲乙丁三方签署了协议,约定由丙方各方根据协议享有重整投资人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义务。
1.投资目的
2022年11月29日,哈尔滨中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为顺利推进重整程序并维持奥瑞德上市公司资格,维护广大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奥瑞德与各财务投资人分别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将参与奥瑞德的重整程序,以支付相应对价的方式取得公司的股票,助力公司重整。
丙方各方同意作为齐鲁致远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参与奥瑞德重整。丙方各方将根据协议享受重整投资人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义务。丙方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成为奥瑞德股份的股东后,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投资方案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奥瑞德现有总股本1,227,326,2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1,840,989,360股股票(以下简称“转增股票”)。转增后,奥瑞德的总股本将增加至3,068,315,600股(最终转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受让股份数量及对价、过户安排
丙方各方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数量及对价如下(丙方各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数量、受让股票的总对价款等内容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
丙方各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投资保证金。该等保证金将于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转为对奥瑞德的正式投资款;剩余投资款应于协议生效后且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中午12:00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丙方各方有权指定其他主体支付前述款项。
各方同意,甲方应在收到前款约定的全部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将转增股票过户至丙方各方指定证券账户,各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如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股票过户的,过户期限应相应顺延。在丙方各方受让的转增股票全部过户完成后,甲方及/或丁方按重整计划的安排进行现金清偿。
各方同意,丙方各方作为《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乙方指定的联合投资人之一,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股票锁定期
重整完成后,丙方各方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1、收购资格
鉴于丙方各方参与重整构成奥瑞德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事项,丙方各方承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丙方各方及其指定方(如有)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已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配合
1)、权益变动报告
丙方各方同意根据交易进程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2)、信息披露义务
各方应当各自严格履行其因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3、配合时间
重整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因其他方履行相应义务所产生的时间不计入管理人配合办理申请股票过户的相关时限。
(四)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如协议生效后,丙方任意一方未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中午12:00前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价款的,则甲方有权更换该投资人,并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重整投资人受让该方认缴的股票份额,或者将该方认缴的股票份额予以注销。该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方已支付的除保证金外的其他款项(如有),由甲方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返还予该方。
2、如截至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哈尔滨中院仍未裁定批准奥瑞德股份重整计划草案的,丙方各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届时甲方应于丙方各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丙方各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3、如协议生效后,乙方或其指定的产业投资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或因违约导致《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解除的,甲方、丙方各方均有权解除丙方各方分别签署的协议,届时甲方应于甲方或丙方各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各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五)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奥瑞德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生效。
三、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变化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以奥瑞德现有总股本1,227,326,2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1,840,989,360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奥瑞德的总股本将增加至3,068,315,600股。转增股份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转增并过户完成后,重整投资人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投资人)持有公司461,250,000股,持股比例为15.03%,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转增股票过户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重整投资人为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有公司253,968,253股股票,持股比例为8.28%。
四、重整投资人作出了相关承诺、履约措施、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等
(一)相关承诺
产业投资人青岛智算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财务投资人坤舜创投等17方分别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履约措施
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受让股份投资保证金合计为11,906.70万元。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各方为重整投资人制定的奥瑞德重整计划(草案)经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对奥瑞德股份正式投资款的一部分,剩余投资款应于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且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中午12:00前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履约能力
各重整投资人目前已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出具书面说明函承诺:“具有足够资金实力认购奥瑞德本次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
(四)履约保障
《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丙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价款的,奥瑞德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并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重整投资人受让其认缴的股票份额,或者将其认缴的股票份额予以注销,该投资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
六、执行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者、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哈尔滨中院及债权人会议。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则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
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退市风险
1、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后续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全部由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奥瑞德有限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失去奥瑞德有限控制权的风险。另外,若奥瑞德有限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主要经营性资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8,887,604.11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股票除权风险
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10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出资人组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黑01破申10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黑01破89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单丽丽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奥瑞德清算组担任奥瑞德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松北区巨宝二路489号西100米,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5:00至2022年12月28日15:00。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380,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4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255,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125,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5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管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
(一)总体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2,380,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43%,其中同意211,058,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出资人所持股份的99.3772%;反对6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弃权7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二)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7,043,690股,其中同意125,720,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8%;反对6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1%;弃权7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1%。
综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曹阳、兰立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全部由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奥瑞德有限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失去奥瑞德有限控制权的风险。另外,若奥瑞德有限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主要经营性资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8,887,604.11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