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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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2-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计划自前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576,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当前总股本130,065,9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3,862,380计算)。

赵新宇先生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新宇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进展告知函》,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794,1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票减持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