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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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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6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3、审议通过《对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4、审议通过《对子公司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子公司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5)。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6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9.77元/股

2022年12月28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了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4.25元/股的价格授予141名激励对象12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8、2022年2月14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程序,限制性股票最终授予对象为136人,授予数量为114.1万股,授予价格为84.25元/股。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9、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限制性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日,以59.77元/股的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10、2022年11月30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预留限制性股票最终授予对象为10人,授予数量为17.80万股,授予价格为59.77元/股。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11、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经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

鉴于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2年4月进行了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2,82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7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9.77元/股,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 83.678万元。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安排等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的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12月28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3,018,309股减少至213,004,30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3,018,309元变更为213,004,30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

2、申报时间:2022 年12月30日至 2023年2月13日(工作日 9:30-11:30;

13: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0-85618058

5、传真号码:0510-85620175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内容:变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洁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实施主体由新洁能变更为控股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半导体”)。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4,282,100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9,994,940股;根据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实际缴款情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890,909.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840,309.00元。截至2022年7月26日止,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0,9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053,111.89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082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拟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

“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0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拟通过增资、借款等方式提供给金兰半导体。若采用增资形式,金兰半导体的其他股东同意同比例增资或股权被稀释;若采用借款形式,公司将向金兰半导体按同期中国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本次除实施主体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7FGCB98

3、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朱袁正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金兰半导体的资产总额为4,949.19万元,净资产为4,944.94万元,2022年半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8.12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为响应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快速提升公司功率集成模块的研发和生产实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考虑到金兰半导体自身定位为从事功率集成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业务资源,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经营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等风险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提示的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适时调整,且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新洁能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

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标的名称: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交易事项:

一、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控股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半导体”或“子公司”)拟引入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方式对金兰半导体实施增资,拟合计增资不超过1,764.7059万元,获得不超过金兰半导体的15%的股权。

二、公司将以募投项目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的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兰半导体进行增资,以满足金兰半导体阶段性发展需要;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8,235.2941万元,增资后该部分资金将交由金兰半导体管理和实施。该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兰半导体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20,000.00万元。

● 因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持股平台。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关联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子公司金兰半导体拟引入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方式对金兰半导体实施增资,其中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拟增资588.2353万元人民币,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拟增资1,176.4706万元人民币,合计增资不超过1,764.7059万元,获得不超过金兰半导体15%的股权。公司及上海千凯优电力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兰半导体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11,764.7059万元。因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方,所以本次引入关联方增资且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2)鉴于公司拟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的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将以募投项目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的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兰半导体进行增资,以满足金兰半导体阶段性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要;本次增资金额不超过8,235.2941万元,增资后该部分资金将交由金兰半导体管理和实施。该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兰半导体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20,000.00万元。金兰半导体的其他股东存在公司关联方且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四位执行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本次引入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7MK028U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0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袁正

5、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1号C1栋2307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持股平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0、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至今尚未实际运营,为金兰半导体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备用平台;由于新洁能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未来亦将对金兰半导体的发展作出贡献,该平台预计未来会对该部分人员进行激励,平台尚未实缴出资,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7MK6770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0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泉荣

5、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1号C1栋2308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9、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0、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至今尚未实际运营,为金兰半导体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备用平台,平台尚未实缴出资,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础信息

名称: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7FGCB98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朱袁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对应实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金兰半导体的资产总额为4,949.19万元,净资产为 4,944.94万元,2022年半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8.12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子公司金兰半导体拟引入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方式对金兰半导体实施增资,拟合计增资不超过1,764.7059万元,获得不超过金兰半导体15%的股权。

金兰半导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功率集成模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新洁能变更为金兰半导体,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向金兰半导体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不超过8,235.2941万元。

本次引入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增资,以及后续公司拟将金兰半导体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而对其增资,其增资金额全部进入注册资本,前述增资完成后,金兰半导体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20,000.00万元。

考虑到金兰半导体尚处于发展初期、尚无盈利,并参考前次增资价格1元/出资额(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已对金兰半导体进行增资5,000万人民币),本次增资价格仍定为1元/出资额。

五、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以及金兰半导体自身需要综合实施的。一方面,有利于建立金兰半导体与员工利于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金兰半导体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能加速推进金兰半导体在公司产品研发、产线建设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进程,促进公司及金兰半导体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增强金兰半导体的经营实力。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交易未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4票,相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四位执行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已经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拟引入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无锡金兰信半导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公司将以募投项目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的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兰半导体进行增资,满足了金兰半导体阶段性发展需要,且该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会发生变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中介机构的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广发证券同意新洁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中介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限制性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日,以59.77元/股的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因此公司的股本将由21,284.0309万股变更为21,301.8309万股。

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的股本将由21,301.8309万股变更为21,300.4309万股,注册资本和章程相关内容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同步变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新的《公司章程》将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6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

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标的名称: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交易事项:为进一步调动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洁能”)及子公司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国硅集成”)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国硅集成拟引入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方式对国硅集成实施增资,拟合计增资不超过1,411.7647万元,获得不超过国硅集成15%的股权。

● 因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公司副总经理宗臻先生担任有限合伙人的持股平台,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关联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子公司国硅集成拟引入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方式对国硅集成实施增资,其中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增资470.5882万元人民币,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增资941.1765万元人民币,合计增资不超过1,411.7647万元,获得不超过国硅集成15%的股权。公司及张允武、陆扬扬、无锡东上润鑫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硅集成注册资本增加至不超过743.0341万元。因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公司副总经理宗臻先生担任有限合伙人的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方,所以本次引入关联方增资且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四位执行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本次引入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7NFKU66

3、成立时间:2022年9月5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袁正

5、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1号C1栋2305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公司副总经理宗臻先生担任有限合伙人的持股平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至今尚未实际运营,为国硅集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备用平台;由于新洁能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未来亦将对国硅集成的发展作出贡献,该平台预计未来会对该部分人员进行激励。平台尚未实缴出资,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7MK693M

3、成立时间:2022年8月30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允武

5、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1号C1栋2306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9、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0、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至今尚未实际运营,为国硅集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备用平台,平台尚未实缴出资,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础信息

名称: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235NEX23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允武

注册资本:631.579万元整

住所:无锡经济开发区高浪东路999-8-C1-1001-1011室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对应实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硅集成的资产总额为11,872.07万元,净资产为10,476.11万元,2022年半度营业收入为306.47万元,净利润为-86.53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国硅集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智能功率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子公司国硅集成拟引入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方式对国硅集成实施增资,拟合计增资不超过1,411.7647万元,获得不超过国硅集成15%的股权。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投资估值定为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国硅集成的价格参照公司上一轮对国硅集成的增资价格,因此本次增资投前估值仍为8,000万元人民币。

五、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以及国硅集成自身需要综合实施的。有利于建立国硅集成与员工利于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国硅集成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及国硅集成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增强国硅集成的经营实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合计控制国硅集成的股份比例为49.6250%,同时公司拥有国硅集成5名董事席位中的3名(其中朱袁正先生为国硅集成董事长),公司对国硅集成拥有重大事项决策权,能够决定和实质影响国硅集成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拥有国硅集成的控制权。因此,此次国硅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交易未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四位执行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已经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拟引入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硅信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广发证券同意新洁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中介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2-07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陈玲莉、宗臻、王永刚、肖东戈、陆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月10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8101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