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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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2-1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7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焰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王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周春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丁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苏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