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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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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上述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关于废止《公司主要经营者所得部分年薪购买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废止《公司主要经营者所得部分年薪购买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1月16日14:30在国贸金融大厦3310会议室召开,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52)。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05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邮编3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