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经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对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利息计提减值损失。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全文于2022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x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5-9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