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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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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01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55%,购买的最高价为10.679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1,897,720.9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12号),已登载于2022年9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55%,购买的最高价为10.679元/股、最低价为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1,897,720.9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02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815,2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00.0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公司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6年。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6号文同意,公司181,524.10万元定向可转换债券于2022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三)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2021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6元(含税)。2021年9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证券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736.11万股。根据《交易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00元/股。

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3.00元/股。

2022年4月12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证券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62.60万股。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99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根据公司《交易报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85元/股。

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6,000股,并于2022年6月20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工作。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12.8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海正定转”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

(一)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占“海正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海正定转”金额为人民币1,815,241,500元,占“海正定转”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00.00%。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0元“海正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0股。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四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3-03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首次回购股份16,547,25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8%。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8,181,562股变更为1,181,634,303股。

● 股份注销日期:2023年1月4日

一、首次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自2021年11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至2022年9月20日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547,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使用资金总额194,979,687.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二、注销首次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9月20日完成的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16,547,259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首次回购股份16,547,259股予以注销,具体详见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5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8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4号)。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5号)。截止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3年1月4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