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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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 10 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尤明杨先生、寇日明先生、夏璐女士、张丽女士、薛路希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郭飚先生、郭罡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天娇 焦晓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