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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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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732.1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6,312.2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742.66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8.39%。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打造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新经济供应链创新中心,统筹管理华南区域的创新业务,运营佛山怡亚通供应链创新中心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定名为准),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2、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定名为准)

2、出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3、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设备出租;户外用品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照明器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鲜肉批发;谷物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定名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及影响:佛山区位优势显著,在中国城市竞争力中表现优异。怡亚通是中国供应链行业的龙头企业,已构建综合商业、新流通服务、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整合营销、科技服务的七大服务平台,有着自己独特的品牌、运营、资源、系统等优势。该公司成立后将整合当地产业资源,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最终达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司业务量,提高企业利润。

存在的风险: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产业政策导向对经营资金投入的影响以及 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的影响导致公司业务体量下降的风险;供应 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 来的连锁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1-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5-9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涉及提案8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1月16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张磊、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3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

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9,68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贺州市分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关联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西东融怡亚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贺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公司按持股比例49%为广西东融怡亚通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的担保,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51%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0万元,含广西东融怡亚通小股东广西融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

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高投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四川高投怡亚通向下列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一年,该事项由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四川高投怡亚通股东泸州高泰实业有限公司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3.26%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97.8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的担保义务),公司向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6.74%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2.20万元,含四川高投怡亚通小股东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4%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泸州新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四川高投怡亚通3.74%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3.74%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相关融资银行如下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