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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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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骥晨企管”或“本企业”)完成清算注销。骥晨企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

公司于近日收到骥晨企管的告知函,骥晨企管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骥晨企管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后续骥晨企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并将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截至本公告日,骥晨企管持有公司11,620,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骥晨企管全体合伙人通过本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骥晨企管执行事务合伙人魏一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何文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魏新娟女士之子,因此后续非交易过户事宜办理完毕,魏一骥先生将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58.50%上升至62.24%。

骥晨企管解散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骥晨企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除发生本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企业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

4.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因骥晨企管解散,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骥晨企管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三)本次骥晨企管解散后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骥晨企管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需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5,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90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14,9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40%;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本季度可转债转股金额共计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7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号)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1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5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2.0%、第五年2.5%、第六年3.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7号文同意,公司41,5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晨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2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28日)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晨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8日起调整为12.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的转股情况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本次可转债转股金额共计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7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5,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90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

(二)未转股可转债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14,9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4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3-87618171

联系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