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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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
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202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03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

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收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出具的《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商集团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截至2022年12月30日,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投资”)自2014年8月15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6.1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实施了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79,006,000股增加至415,718,940股,大商集团及大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2016年11月18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大商集团增持股份及大商投资减持股份比例按总股本279,006,000股计算;2022年12月30日,大商集团减持股份比例按总股本415,718,940股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商集团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3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大商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商集团出具的《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