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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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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实施公告

2023-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610,000股股份,约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61%;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166,701,011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166,701,011股变更为6,165,091,011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3年1月5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4.73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1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三年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19年12月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887,8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最高价3.32元/股,最低价3.30元/股,均价3.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38,6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98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50%;回购最高价3.51元/股,最低价3.30元/股,均价3.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4,990,0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予71名激励对象共计21,980,000份股票期权,并于2020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2年9月19日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数量分别为10,550,000股、9,82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综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集中行权完成过户登记的股票数量共计20,37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610,000股股份。

三、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610,000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610,000股;以本公告出具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且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计算,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166,701,011股减少至6,165,091,011股。

四、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610,000股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1),截至申报时间届满,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610,000股股份注销日期为2022年1月5日,后续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166,701,011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166,701,011股变更为6,165,091,011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 、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本次为南钢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 为鑫武海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300,603.88万元,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10,451.12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担保)。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 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将为鑫武海运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鑫武海运将以其“鑫武瑞海”号船舶作为抵押物向南钢发展提供反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反担保协议尚在签署中。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钢发展(含南钢国贸)提供不超过56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为鑫武海运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1)、《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2)。

2022年12月29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江苏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南钢发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交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南钢发展(含南钢国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603.88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59,396.12万元,公司对鑫武海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451.1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548.8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36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27292

成立时间:199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640,662.13万元,负债总额为420,200.80万元,净资产为220,461.33万元;2021年度,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2,526,387.89万元,实现净利润11,459.86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1,766,640.77万元,负债总额为1,535,571.94万元,净资产为231,068.83万元;2022年1-9月,南钢国贸实现营业收入1,554,423.30万元,实现净利润10,607.50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武家嘴村02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雨花区铁心桥街道七贤街18号中海雨花中心19楼1902-19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7621331925

成立时间:2004年7月7日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32,689.52万元,负债总额为14,278.54万元,净资产为18,410.98万元;2021年度,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31,484.96万元,实现净利润3,333.86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39,212.95万元,负债总额为18,077.91万元,净资产为21,135.04 万元;2022年1-9月,鑫武海运实现营业收入26,015.34万元,实现净利润2,729.99万元。(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4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4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交通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1,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4、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将为鑫武海运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50%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鑫武海运将以其“鑫武瑞海”号船舶作为抵押物向南钢发展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反担保协议尚在签署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71,430.59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8,979.47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2,451.12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6%、20.80%、0.85%。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