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3-006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10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经与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协商,控股股东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起六个月内付清改造资产回购资金。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前期公司与控股股东荣华工贸的协议约定,若公司不再续租焦炭生产线,则荣华工贸将对公司改造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回购。截止2022年12月31日,租赁的焦炭生产线改造资产账面净值约16411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对焦炭生产线的改造投入情况,包括投入资金金额、投资时间、投资改造决策情况、形成资产的具体情况;(2)核实上述改造投入资金的具体用途和资金流向;(3)目前焦炭生产线的使用状况,折旧计提政策以及上市公司租赁期间的折旧计提情况。
二、根据公司公告,经公司与控股股东荣华工贸协商,荣华工贸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起六个月内付清改造资产回购资金。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公司:(1)补充披露目前公司租赁焦炭生产线的状态;(2)自2023年1月1日起六个月付清改造资产回购资金的合理性,说明上述安排能否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披露相关审计评估情况。
三、公司2022年12月21日披露的工作函回复显示,控股股东拟通过现金偿还、承接公司应付供应商原材料款、回租改造资产等方式,回购上市公司对焦炭生产线改造投入形成的资产,请公司明确回购方式,并结合控股股东资金偿付能力逐项分析上述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请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本函所述事项,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函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