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4日收到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玉普先生于2017年1月5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0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在公司连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第十五条,现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玉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1月4日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玉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玉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吴玉普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利安达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利安达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赵小微、陈虹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服务。鉴于陈虹因工作安排原因,指派注册会计师张申敏接替陈虹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小微、张申敏。
二、本次变更会计师情况介绍
张申敏女士,202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张申敏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不影响相关工作安排。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利安达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