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0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锂业”)
● 本次担保金额:4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金丰锂业为满足项目建设及股权投资需要:1、在兴业银行宜春市分行申请办理 20,000万元新增敞口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在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办理20,000万元新增敞口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在江西鑫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5,000万元新增融资租赁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金丰锂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有效期12个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7EQB1A2R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储能材料、器件和储能系统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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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4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1-3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金丰锂业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金丰锂业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金丰锂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部单位的担保金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29%;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7,562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98.7%。公司实际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63,5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1%。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0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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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聚东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邹林先生、余卫先生、潘立贤先生,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张陶伟先生、蒋卫平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彭家虎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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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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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孟平、蒋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